一起刑案牵出了航运管理失范和生态环境污染的线索,黄浦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依托在全国率先成立的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以行政检察工作能动履职,守护千帆竞渡江晏河清。
船舶经营乱象丛生
2020年,黄浦检察院在审查一起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移送的陈某某等五人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中发现,涉案船舶涉嫌违法运砂,船舶管理缺位,导致经营乱象丛生,严重影响航运管理秩序和航运领域营商环境。
办案部门立即将该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涉案船舶以挂靠形式开展经营,大量被挂靠船舶企业“挂而不管”,无力管理及监督挂靠船舶;部分挂靠船舶违法进行危险品、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运输,肆意排放燃油,对长江生态环境污染造成巨大隐患。
然而,对于挂靠这一经营行为,全国为数众多的船民依此为生,而该领域的相关立法、管理制度等却存在一定缺漏,简单地否定并不利于民生保障和营商环境。
黄浦检察院即报告市检察院,两级院联合开展调查核实。挂靠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吸收无证船舶“挂靠”而不进行实际有效管理,本质上属于变相转让、转租经营资格的行为。
联合多家单位多赢共赢
此后,检察机关两次与上海船舶监管部门座谈,建议船舶监管部门探索建立长江一体化船舶诚信体系,规范船舶管理。
上海船舶监管部门也同步联合多家单位启动“保护长江口”专项治理活动。2022年3月,船舶监管部门修订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船舶AIS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提出了及时更新的管理要求,涵盖上海港约3000艘各类船舶。
同时,船舶监管部门禁止在长江上海段运输剧毒化学品,建立船舶、船上人员信息及专项安全检查情况核查机制;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与江浙执法机关开展水陆联合整治,重点查扣无证驾驶船只,就燃油检测和废弃物排放进行检测和执法,有力保障长江生态联动保护。
形成常态监管工作机制
黄浦检察机关没有满足于就案办案,随后编撰《船舶经营行政检察白皮书》,针对挂靠船舶营运问题的源头,就货运违约事故的赔偿、私自出售、担保船舶等问题给予提示建议。
提出借鉴国际经验和行业范例,设计出短期挂靠采用光船租赁、长期挂靠采用合作联营的法治化经营模式,研究成果入选2020年海洋检察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