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子女没人付赡养费,百岁老人无奈起诉……老龄化加剧,“老养老”类赡养纠纷日益凸显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郭娜 发布时间:2022-09-27 18:13

摘要: 在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静安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司法护老、法暖夕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老案件典型案例。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然而刘大爷这位百岁老人却十分糟心,9个子女没人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老人将子女们起诉到静安法院。9月27日,静安法院向社会发布“司法护老、法暖夕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老案件典型案例。记者获悉,随着老龄化加剧,像刘大爷这样的“老养老”类赡养纠纷日益凸显。


刘大爷的妻子去世后,他一直是独居。2015年后,刘大爷身体状况不佳,因子女均不在同一处居住,照顾不便,于是聘请了一名钟点工照料其独居生活。然而,随着刘大爷就医需求越来越大,其个人养老金已不足以应付日常开销。于是,无奈之下,刘大爷一纸诉状将9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并定期探望。


“这是一起典型的‘老养老’赡养纠纷案件,当事人已经是100多岁的老人,他的子女也已经七、八十岁了。”该案承办法官白云介绍,“当时我们尽了很大努力进行调解,但是没有成功,因为也已经年迈的子女家庭条件并不好,自身就医生活负担也不小。”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系百岁老人,年老体弱,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子女的赡养帮助。各子女均应对其履行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的子女每月负担赡养费300元,且每月探望一次老人。


记者了解到,随着老龄化加剧,“老养老”类赡养纠纷日益凸显。静安法院梳理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存在庭审过程开展难、赡养费用确定难、矛盾实质化解难等诸多审理难点。“比如赡养费用的认定问题,老人因生活、医疗、日常陪护等需求而诉请增加赡养费用,但诉请的金额往往是原告预估,无法提供具体凭据。而被告一方,通常也是老人,自身生活已捉襟见肘,无力负担赡养费用。”白云表示,但赡养义务系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子女经济困难而免除。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涉老审判工作呈现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件类型日益多元、老年人对司法保护的需求日益迫切等新情况、新特点。为此,上海静安法院通过成立涉老案件工作办公室,持续优化涉老案件处理机制,积极打造“司法护老、法暖夕阳”品牌等多措并举,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适老型司法新环境。


据介绍,静安法院此次发布的12个涉老典型案例囊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不同类型案件,既涵盖继承、赡养、监护、居住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也涉及旅游合同纠纷、人身财产安全等老年人关注的话题,以及非法集资、诈骗等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的犯罪,以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编辑:陈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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