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防线。9月15日,金山区检察院发布了该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共同签署的《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协作十条意见》。
今年2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第八号检察建议。近日,金山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联合机制协商研讨会,共同签署了此项《十条意见》。
《十条意见》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需要出发,就完善刑事司法与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强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办案协作,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法活动等方面形成共识。
记者了解到,这是金山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就整治辖区安全生产问题的再一次密切协作。
早在2021年5月,该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辖区某公司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焊接与切割国家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在危险化学品仓储点附近长期露天进行金属切割作业,现场既未设置必要的警告标志,也未配备灭火器等设备,更有十余组氧气瓶零散摆放在火力切割点的5米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对此,金山检察院就本案线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于2021年6月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调查该公司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院。2021年7月,金山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涉案问题已整改到位,安全隐患得以消除,遂对案件决定终结审查。
在该案的实践基础上,2021年12月,金山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共同搭建了案件信息数据共享、交流研判会商及案件线索移送衔接等平台。
信息数据共享平台的搭建和此次《十条意见》协作机制的确立,进一步强化了两个部门“司法+行政”的合力,促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动实现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共管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