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不是想开就能开,必须要备案!记者从市公安网安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上海公安网安部门已累计排查涉网主体496家次,行政处罚27家次,其中警告27家次,罚款10家次,停业整顿2家次,责令限期整改4家次,依法督促本市公司落实网络备案12家次。
近期,浦东网安支队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上海G信息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未履行备案职责。经查,该公司与一酒店企业签订合同,受其委托开发运营该网站。该互联网公司作为网站运营方,应履行备案职责,但未履行。
据此,浦东网安支队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该互联网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并督促该公司尽快落实网络备案。
杨浦网安支队近期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上海赢X商贸有限公司备案的网站存在违法信息,随即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由于长期无人管理维护网站,域名已过期。同时,该公司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备注销该网站公安备案。该网站已被抢注为违法网站,造成了违法信息的传播。
据此,杨浦网安支队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关闭网站并注销其公安备案。同时,对该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醒该公司应落实各项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进一步规避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静安网安支队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上海昱Q咨询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站在联网上线的30日内未履行公安备案。经查,该行为存在一定网络安全隐患。
据此,静安网安支队根据《计算机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并督促该公司尽快落实联网备案整改措施。
据网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大互联网公司运营者,无论是委托他人开发网站还是自主开发和运营网站,均要到公安机关履行备案手续。网站的实际运营方应在网站开通后,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备案,同时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因长期无人监管而导致网站访问异常、被攻击等风险,对企业经营、互联网生态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