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员工无电子通行证仍安排送货,上海公安连续查处两家责任不落实经营主体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2-05-09 14:48

摘要: 近日,上海公安从查获的“黑骑手”案例入手,全量开展回溯倒查。


疫情防控期间,电子通行证是配送寄递人员上岗的必要条件和通行凭证,而确保配送寄递人员持有有效电子通行证,则是电商平台、超市商铺等经营主体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


近日,上海公安从查获的“黑骑手”案例入手,全面开展回溯倒查,连续查处两家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安排无电子通行证员工配送货物的经营主体,把疫情通过配送寄递链条传播的风险降到最低。目前,已累计已约谈相关经营主体90余家,对其中35家单位(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日前,浦东公安分局在路面巡查中,先后查获无电子通行证的配送人员穆某、王某和高某,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按照要求开展回溯倒查。经查,穆某系本市某品牌餐厅的外卖送餐员,但劳务关系隶属于“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履行核验员工电子通行证的责任,致使穆某在未取得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从事外卖送餐活动。5月8日,警方依法约谈该公司负责人施某,并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王某和高某系本市某速递东陆路分部员工,当日下午,两人受分部负责人王某强指派,外出配送生活物资时被民警查获。5月5日,警方依法传唤王某强,其承认明知属下员工王某、高某无电子通行证,仍心存侥幸安排2人外出配送物资。目前,王某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浦东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必须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不得向无电子通行证或电子通行证失效的配送寄递人员派单,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的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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