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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决定成为劳动报(http://www.thepaper.cn,以下称“劳动报”或“劳动报”)的注册用户前仔细阅读以下协议,理解并同意后再进行注册。

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6.2 未经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转载、下载、摘编、修改、链接、转帖、在非劳动报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直接、间接形式使用前述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

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6.5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上传或提供的内容若非用户原创,用户应保证其已取得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6.6 用户均应保证其在劳动报上发表、上传或向劳动报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会、图片、文字等)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存在任何虚假、具有误导性的内容,不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劳动报有权但无义务对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劳动报发现或者第三方主张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涉嫌违法或侵权的,劳动报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站的相关规范对侵权信息采取删除等处理方式,并有权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给劳动报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额赔偿。

6.7 如果任何第三方侵犯了用户相关的权利或者未按照“知识产权条款”约定使用载于劳动报的内容的,用户同意授权劳动报或劳动报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劳动报自身或用户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该第三方提出警告、投诉、发起行政执法、单独提起诉讼、进行上诉或谈判和解,并且用户同意在劳动报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参与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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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劳动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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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上述免责声明适用于任何非因劳动报过错导致的不履行、错误、疏忽、中断、删除、缺陷、操作或传输迟延、电脑病毒、通信线路故障、失窃或破坏或未经授权访问、篡改或使用

(无论是违约、侵权、过失或任何其他诉因) 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责任或伤害。

7.7 对于劳动报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劳动报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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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任何原因,修改、中止或终止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或访问;

(2) 修改或变更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及任何适用规则、规范或条款;

(3) 在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维护、错误纠正或其他变更所必须时,中断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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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用户理解并认可,劳动报为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在使用劳动报时,请用户自行对内容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用户须为自己注册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承担因账号使用、运营、管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劳动报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的行为而导致的风险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如果用户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劳动报服务,请立即举报或投诉,劳动报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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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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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二十余载,守护绿水生态梦——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交上航局高级研发专家赵东华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梁嘉蕾 发布时间:2022-09-06 16:37

摘要: 投身“治水”二十余载,始终奋战在生产和科研的一线,为构建绿水青山的美好环境不懈奋斗。

从治理上海内河航道起步,足迹走遍全国,小河到湖泊,蜿蜒的河道至一整片水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交上航局勘察设研公司环境研究所所长、中交上航局高级研发专家赵东华投身“治水”二十余载,始终奋战在生产和科研的一线,为构建绿水青山的美好环境不懈奋斗。


从零起步的行业大拿


如今已是业内大拿的赵东华最初入行时却是个彻彻底底的“门外汉”,甚至连专业都不对口。“我是学水利工程的,来了航道局以后我对我们院里的专业性工作其实不是太了解。”赵东华坦言,加入企业之初,做的一直都是些基础性工作。


直到2002年下半年,一个转型的机会摆在了赵东华面前——从事内河航道业务,收入相比传统业务低、业务市场前景一片未知,这份如今业内人人渴求的好工作在当初吸引力并不高。赵东华却看到了机会,“我当时就想,院里既然有这么一项工作,说明就有这份需求,我想去做这件事;其次也是因为初始团队人少,我更容易获得多干多学的机会。”带着对未来满满的憧憬和信心,赵东华在全新领域中启航,全身心投入到了内河航道的研究设计中。


上海市境内共有内河航道196条,航道里程2066公里。如今上海的内河高等级航道直达长三角腹地,河岸生态,航运便利,而在本世纪初期,内河航道虽然承载着上海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运输量,但整治建设的投资少。赵东华回忆,“当时Ⅲ级以上航道仅28.6公里,占总里程的1.4%,但当年内河运量达1.8亿吨,其中建材水运量占上海城市建材用量的4/5以上,是上海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支撑。”


入门容易精通难,赵东华开始“恶补”专业,“我跟我带教师傅说,我啥事情都能学着干,只要你觉得这件事可以交给我,你就都交给我。”白天学、晚上赶,从如何计算尺度、要看哪些标准规范、使用何种材料这些基础知识到后来常常向师傅询问难题,赵东华从一无所知不断成长,直到在他的第一个大项目上完成蜕变。


大芦线一期(临港新城段),这是一个真正从无到有的工程。至今,赵东华仍然记得项目争分夺秒的紧迫。“当时由于各种原因时间非常非常急,要求我们一周内拿出方案。”彼时赵东华已经是平面规划上的主力军,他和师傅两人前往现场考察时,由于建设地点都是农田,车辆难以进入。全程长达16公里多,凭着一双脚,赵东华步行丈量,脑海记忆,把整个航道的走向确认完毕。


路遇野狗、防范野蛇,在难以通行的田埂路上勘察三天后,赵东华与团队通宵达旦,顺利交出了第一稿,“拿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精疲力尽了,但是质量很高,基本一次就通过了。”回忆起这次的经历,赵东华用“疲惫且兴奋”来概括,“这条航道从无到有,再加上整个规划设计是我第一次完整性地经历一个综合性项目,对我个人的意义太大了。”赵东华笑着说,“经历过这样一个项目,我就变成师傅了。”


一颗真心、一份热爱,从白纸到画卷,赵东华完成了第二个、第三个内河航道规划,并攻坚克难,提出了“水平植草、垂向遮挡”生态植草型护岸结构,经过一次次的修改调整,他的设计既能抵抗船行波地冲刷,又长出了丛丛绿草。内河航道生态护岸也就此成为了赵东华的一张名片。


生态名片再转型、再升级


从事生态护岸研究和设计后,赵东华有了更多机会承担公司的生态环保工程任务,“在航道护岸设计中,我们非常强烈的意愿就是做生态岸坡,为了做好生态,我们也投入了很多精力,付出许多代价。”既是学习,也是新任务,公司也希望赵东华在继续完成内河航道工作的同时,兼顾水环境治理的工作,几乎没有犹豫,当时已经工作量饱和的赵东华立刻答应了,“反正年轻嘛,只要有精力,我就愿意多学习,而且这又是一个新行业,我想再做点成绩出来。”


2006年,赵东华作为公司涉足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领域早期探索之路的一员,前往大理洱海开展水环境治理。又一次,赵东华回到了“0”的位置,即使参与过洱海湖滨带生态恢复方案的设计,但他并没有系统性的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设计经验。


面对未知的领域,赵东华埋头苦学,他前往日本、欧洲等海外地区进行大量河道生态治理的学习和考察,并从极度忙碌的工作状态中挤出时间学习知识,很长一段时间内,边学习边研究边工作成为了他的常态。“很多时候根本没有学习时间,碎片时间稍纵即逝,真的很难做到心无旁骛地学习。”赵东华说道,有时候晚上睡觉时想到一个问题和知识点,生怕睡一觉后忘了,就经常爬起来先记在本子上,第二天再查阅资料。


(赵东华观察研究水质污染物)


2005年往后的十年里,是公司内河航道业务飞速增长期,赵东华一面兼顾内河航道工作,一面不断学习和开拓水环境治理业务,从云南洱海步入东北开启高寒地区河流、湖泊治理保护的探索研究,提炼总结出“截、退、清、管、治、育”技术体系和“区、带、点、沟、塘、河”污染防控方法,编写了三项技术指南,加以推广应用。


开启“治水”新征程


渐渐,赵东华放手内河业务,将工作重心转至水环境治理。2018年,上航局河湖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中心及研究基地建成,赵东华任主要负责人,并申获赵东华水环境治理与修复创新工作室,在环境研究所带领一支17人的团队,开启了“治水”新征程。


去年,上航局浙江嘉兴南湖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吸引了众多目光,“以水养草”“以草养水”的生态修复治理模式让南湖的水清澈见底,水质大有提升,一片“水下森林”展现了良好生态。又是恰逢建党百年,嘉兴南湖红船的故事让这座红色遗迹更受关注。


(赵东华在实验室中分析污染物)


一汪见底的水域背后,凝聚了上航局勘察设研公司内河水环境团队的长久心血。事实上,项目建设周期只用了半年左右时间,但从方案策划到项目落地,设计团队自2018年初便开始谋划。“工程的主要作用,就是改善南湖水质,恢复南湖水生态,提高水体透明度。”赵东华说,项目通过环保疏浚、生境改善、水量调控、净水降浊、生态修复等建设内容,形成了环湖连通绿廊,涵养水源,保护南湖生物多样性,营造出优美的水岸一体景观带。


第一阶段“以水养草”,第二个阶段“以草养水”——这是南湖生态环保的修复理念,“为了构建水生态系统,项目在南湖种植了10种水生植物,面积达14万余平方米,相当于20个标准足球场的大小。底栖动物(螺、贝、蚌等)投放量达5.6吨,相当于4辆普通小轿车的重量。”赵东华说,水草慢慢长大会吸收营养盐,吸附水中悬浮颗粒,底栖动物的游走进食活动也能起到净化水体的作用。


醉心研究初心不改


如今,除了案头工作外,每周其余的工作时间,赵东华都会前往他的“秘密花园”——位于闵行区浦江镇的一座室外试验区。两年前,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将这块闲置土地改造成了“模拟生态园”,内置7个池塘,分别养殖了不同种类的水生物,池塘内部排水管道相连,共有17种水流路径和方式。


说起这座亲自设计、监督施工的“后花园”,赵东华格外自豪,“这里的水就是我们从旁边的河道里抽取的原水,经过系统净化后水质显著提升。”走近一个个池塘,他对池塘水质、内含生物品种如数家珍。


大片的池塘外,还有一座两楼高的实验室,内部放置着正在进行实验的设备与仪器。其中两间实验室是赵东华最常去的地方,走入其中一间贯通的大实验室,几个联通的水箱正在运作,赵东华介绍,这正是他们最近在研究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很多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像农业农村造成的流域性污染,对地表水的影响是很大的,城市有污水处理厂,但农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还有很多不足。”


(赵东华观察研究水质污染物)


实验室的一切对标原水原地,污水的臭味扑面而来,赵东华面不改色,戴上手套就开始了工作,他从水箱内取出材料进行观察。“这就是我们正在研究的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设备化的两条技术路线,比如家庭式每家每户院子里都可以装一个……”只要说起与专业相关的内容,赵东华总是滔滔不绝。


生态环境工程,并不是一个“能让钱包瞬间鼓起来”的项目,更多的时候是长久的等待,需要漫长的付出才能结出果实。“心无旁骛耕耘,育人筑梦前行”,赵东华说这是自己的追寻的初心,确实如此,“治水”二十余载,从“小白”到行家里手,他依然醉心于研究,专注于工作,甚至周末也会自己驱车来基地看看池塘的情况。他总会回忆起小时候家乡农村的河滨水塘,水质好、水草摇曳,人水和谐,如今他为了修复守护这份人与大自然的和谐,持续不断努力着。


(原文刊发于《上海工运》2022年7月刊)


责任编辑:刘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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