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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决定成为劳动报(http://www.thepaper.cn,以下称“劳动报”或“劳动报”)的注册用户前仔细阅读以下协议,理解并同意后再进行注册。

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6.2 未经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转载、下载、摘编、修改、链接、转帖、在非劳动报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直接、间接形式使用前述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

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6.5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上传或提供的内容若非用户原创,用户应保证其已取得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6.6 用户均应保证其在劳动报上发表、上传或向劳动报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会、图片、文字等)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存在任何虚假、具有误导性的内容,不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劳动报有权但无义务对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劳动报发现或者第三方主张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涉嫌违法或侵权的,劳动报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站的相关规范对侵权信息采取删除等处理方式,并有权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给劳动报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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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劳动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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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上述免责声明适用于任何非因劳动报过错导致的不履行、错误、疏忽、中断、删除、缺陷、操作或传输迟延、电脑病毒、通信线路故障、失窃或破坏或未经授权访问、篡改或使用

(无论是违约、侵权、过失或任何其他诉因) 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责任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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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任何原因,修改、中止或终止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或访问;

(2) 修改或变更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及任何适用规则、规范或条款;

(3) 在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维护、错误纠正或其他变更所必须时,中断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


八、法律责任


8.1 用户理解并认可,劳动报为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在使用劳动报时,请用户自行对内容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用户须为自己注册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承担因账号使用、运营、管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劳动报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的行为而导致的风险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如果用户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劳动报服务,请立即举报或投诉,劳动报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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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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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日丨从这些红色工运纪念场馆中汲取力量

来源:全国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05-18 22:36

摘要: 小编带你重访中国工人运动的红色场馆,重温中国工人运动的铿锵岁月,我们“云”享精神食粮。

2022年5月18日是第46个国际博物馆日,今年的主题为“博物馆的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工人运动风起云涌,蓬勃发展走过了波澜壮阔的百年历程,更是留下了丰富的史料和遗址。今年春天,受疫情影响,很多人不能亲自去打卡,没关系~小编带你重访中国工人运动的红色场馆,重温中国工人运动的铿锵岁月,我们“云”享精神食粮。


北京市

长辛店二七纪念馆



长辛店是中国早期铁路修造业和产业工人聚集地,也是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的主要策源地和发生地之一,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起点与典范,被誉为“北方的红星”。中国工人运动从这里开始,“头顶共产党,怀揣革命心,手拿团结刀,别妻离子,死也光荣”的歌谣从这里唱响。


毛泽东同志曾两次来到长辛店,播下革命火种,李大钊、邓中夏等革命先驱在此创办劳动补习学校,宣传革命真理。对于这段历史,毛主席曾这样评价:“中国工人运动还是从长辛店铁路工厂开始的。”


长辛店二七纪念馆设置“北方的红星——长辛店与中国工人运动”主题展和“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工人运动先驱”两个专题展,展区面积1300平方米。三大展览用数百件展品,讲述长辛店与中国工人运动,带领观众重温“北方的红星”。


上海市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陈列馆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就在上海建立了公开领导全国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揭开了中国工人运动的崭新篇章。


作为领导全国工人运动的总机关,在这幢普普通通的石库门建筑中,党的早期领导人组织中国工人阶级掀起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京汉铁路大罢工等一系列反压迫反剥削的工人运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还创建了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工会组织——上海英美烟草工会,工人运动的火种从这里熊熊燃起。


2019年10月1日,经过建馆以来最大的保护性修缮,修旧如旧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陈列馆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向每一位来访者讲述着那段闪耀着红色光芒的铿锵岁月。


沪东工人运动展示馆


上海杨浦,史称沪东,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源地、中国工人运动的发轫地,同时也是民族工业稳步崛起的缩影,以及近代中国沉沦与奋起的写照。


沪东工人运动展示馆坐落于上海市总工会沪东工人文化宫内,展陈面积达550平方米。步入展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历史长河墙,蜿蜒曲折地呈现一幕幕奋斗场景。沿着历史长河墙向前,依次是“不屈斗争”“工业新生”“时代楷模”三大展区,通过文献、图片、实物、视频等史料,为参观者串联起杨浦的百年工运历史。


辽宁省

沈阳劳动模范纪念馆



沈阳是我国老工业基地,也是劳模辈出的城市。新中国诞生以来,共产生市以上劳模2.9万人次。沈阳劳动模范纪念馆重点展示了112位著名劳模事迹,涵盖工人、农民、科技工作者、企业家、艺术家等方方面面的代表性人物。


沈阳劳模纪念馆内微雕、等比例雕塑人物、机车模型、车床、各种生产工具等物品记载着一座城市的记忆和有关劳模的故事。采用史料图片、实物陈列、雕塑、场景复原、绘画及声、光、电等多种表现手段,全景式地展现了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沈阳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从中也折射出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历程。


黑龙江省

哈尔滨工运历史展览馆


哈尔滨工运历史展览馆全景展现哈尔滨百年工运历史,回眸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哈尔滨工人阶级从发展到壮大的风雨历程和艰苦奋斗的辉煌成就。


哈尔滨工运历史展览馆展示了工人阶级在城市翻天覆地变化中坚不可摧的主力军形象,见证了哈尔滨工人阶级为城市建设与发展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陕西省

赵梦桃纪念馆



赵梦桃纪念馆通过25000余文字,1500余张图片,400多件珍贵实物,多部历史影像资料,充分展示了赵梦桃及赵梦桃小组的先进事迹。以图片、文字和实物的方式对外宣传并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对梦桃精神的认知。所有展品均由征集、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


赵梦桃是全国著名劳动模范,是我国纺织战线的一面红旗。作为20世纪50年代中国纺织行业的代表性人物,她创造了一套先进的清洁检查操作法,在陕西省全面推广。1956年、1959年她先后在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和全国“群英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生产者称号。1963年4月,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把她所在的小组命名为“赵梦桃小组”,并授予赵梦桃“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共产党员、先进工人典范”光荣称号;同年6月,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全部献给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赵梦桃,不幸被病魔夺去了年轻的生命。


赵梦桃所倡导和践行的“高标准、严要求、行动快、工作实”“困难留己、方便让人”和“不让一个姐妹掉队”的“梦桃精神”,始终感染和激励着一代代的有志青年。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赵梦桃被评选为新中国成立以来100位感动中国人物之一和60位最具影响的全国劳模之一。


甘肃省

玉门铁人王进喜纪念馆


玉门铁人王进喜纪念馆位于玉门老市区中坪铁人干部学院院内,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纪念馆整个展厅分为五个部分(苦难经历、创业玉门、会战大庆、心系家乡、精神永存),共展出了260余幅珍贵的历史照片、图片,以及实物100多件,主要分为日常生活用品、生产用品、学习用品、奖品等,其中棕榈箱尤为珍贵,它是铁人王进喜生前遗物,也是镇馆之宝。同时还有铁人同时期的物品、奖品也尤为重要。这也构成了纪念馆的馆藏基础。


纪念馆通过实物陈列、图片陈列、电子影音设备、场景复原、雕像、沙盘模型等多种表现形式展现铁人王进喜在玉门出生成长的37年人生,以及在大庆生活工作的最后十年,介绍了王进喜短暂而不平凡的47年人生历程和今日玉门的辉煌发展,反映了王进喜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一生,以及玉门人民勤劳勇敢、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奋斗精神。


山东省

光荣传统——胶东根据地工运陈列馆



“光荣传统——胶东根据地工运陈列馆”位于烟台市新工人文化宫,是目前全国首个根据地工人运动专题陈列馆,集中展现了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经过战争的洗礼和革命熔炉的陶冶,胶东工人众志成城,以昂扬的斗志、无畏的精神,加入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伟大征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传奇,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光辉,是广大敌后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担当使命、勇立潮头、建功立业的典型写照。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基地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基地运用图片、代表性实物、影音视频、情景体验、场景再现、创新应用AI技术及VR技术等方式,向观众全面展现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是目前全国功能设计最全、可持续发展潜力最大的三种精神教育基地;是立足山东、面向全国,集劳模工匠风采展示、劳动体验、文体活动、市民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标志性工程;是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及大中小学全龄学生学习培养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行劳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福建省

中央苏区工人运动史馆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中央苏区工人阶级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加强组织建设、积极发展生产、踊跃参军参战、浴血保卫红色政权,在中国工人运动史上谱写了光辉的篇章,是中国工人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苏区工人运动史馆以500余幅历史照片、480余件珍贵文物立体展示了中央苏区工人运动的历史轨迹。该馆是全国第一家以中央苏区工人运动为主题的历史陈列馆。


一张张历史照片、一幅幅生动图表、一件件珍贵史料,将中央苏区工人运动的红色记忆“唤醒”,一段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苏区工人运动波澜壮阔的光辉历程在眼前铺陈开来。


浙江省

杭州工运史资料陈列室



在辉煌的杭州革命史上,工人运动无疑是重要的一页。作为较早出现产业工人的城市,五四运动前后,以反帝反封建为宗旨的杭州工人运动开始出现,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为维护工人权益、显示正义力量、迎接新中国的一股不可阻挡的社会潮流。几十年杭州工运史上,英勇人物层出不穷,动人故事至今流传。

杭州工运史资料陈列室隶属于杭州市工人文化宫(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陈列室序厅、主展厅反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各个阶段杭州工运的历史成就,回顾波澜历史,赓续红色根脉。


河南省

二七纪念堂



二七纪念堂是1923年京汉铁路总工会召开成立大会的会址。纪念堂于1951年9月动工建设,1952年11月落成,成立了“郑州二七纪念堂管理处”。纪念堂分主楼大礼堂和两侧配楼,均为二层。主楼礼堂外墙青砖垒砌,红瓦尖顶,是一座砖木结构的近现代纪念建筑。郑州二七纪念堂管理处于2007年9月与郑州二七纪念馆合并。多年来,二七纪念堂见证郑州城市发展,以二七精神的发源成为红色文化地标。


湖北省

武汉二七纪念馆



武汉二七纪念馆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2499号,是为纪念1923年2月7日京汉铁路工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举行的大罢工这一历史事件而建立的专题性纪念馆。纪念馆共分三个展厅七个部分,全方位展示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的全过程。


湖南省

水口山工人运动纪念馆



水口山工人运动纪念馆现为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湖南乃至全国具有代表性的工人运动纪念场馆。


水口山位于衡阳市区南部的湘江之滨,坐落在衡阳市常宁县松柏镇,是中国最重要铅锌产地。20世纪初,水口山铅锌矿是衡阳和湖南境内最大的省立官办工业企业,集中着3000多名深受压迫剥削的产业工人。安源路矿工人举行大罢工取得全面胜利,极大地鼓舞了水口山矿的工人。1922年12月5日,水口山机器全停,矿区静寂。俱乐部发布罢工宣言,通电全国,向矿局提出18项条件,震惊中外的水口山工人大罢工爆发了。工人与矿局的对峙达23天之久,最终以工人的胜利而告终。


水口山工人运动,是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的中国工人运动的一次壮举,掀起了湖南工人运动的最高潮,从此,革命烽火席卷水口山,为日后成立工农革命军、奔赴井冈山作了“序”。


江西省

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



安源路矿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官僚买办企业汉冶萍公司的一部分,共有工人1.7万人。但是洋人的压榨、矿警的欺凌,让他们过着“少年进炭棚,老来背竹筒;病了赶你走,死了不如狗”的日子。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向路矿当局提出保障工人权益的3项要求,遭到当局拒绝。1922年9月14日凌晨两点,铁路工人拉响汽笛,卸下机车的重要部件,停开列车;煤矿工人如潮水般从矿井、工棚、街头巷尾蜂拥而出。轰动全国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爆发了。这次罢工迅速得到全国各地工会的声援和社会舆论的支持。罢工持续到第四天,路矿当局迫于工人罢工和社会舆论压力,只得答应和工人谈判。安源路矿工人罢工取得完全胜利。


罢工的胜利,提高了党组织在工人群众中的威信,有力地证明了团结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有着无穷无尽的伟大力量,在全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为党领导工人运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为江西省四大革命馆之一,主要介绍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毛泽东、李立三、刘少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来到安源开辟和领导工人革命斗争,唤起工农千百万,演绎了长达十年的、波澜壮阔的英雄史诗。


江苏省

苏州全国劳动模范事迹馆



苏州全国劳模事迹馆坐落于苏州著名的天平山风景区南麓,范仲淹纪念馆旁。事迹馆室内展区面积5800平方米,分为全国馆和苏州馆,通过展板、实物、影像、场景再现等方式,共展出不同历史时期的227名全国劳动模范,其中全国馆160名,苏州馆67名,生动诠释了“劳动光荣、知识崇高、创造伟大”的价值追求。同时,配套有劳模讲堂、劳模影院和综艺馆室等。


广东省

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纪念馆


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纪念馆位于广州市越秀南路89号,是为纪念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一个会址而建立的纪念馆,馆舍原为惠州会馆,建于清末民初。旧址曾作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机关所在地和第一、二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开办地。1925年10月至1927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迁入此处办公,成为大革命时期领导全国工人运动的中心。1959年,旧址辟为纪念馆,刘少奇题写“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牌匾。


2021年,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对纪念馆陈列展览进行了全面的提升改造,设有基本陈列和复原陈列。基本陈列“启航——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广州”,展出文物209件/套、图表129张、艺术品4组,全面展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诞生及其在广州领导工人运动的历史;复原陈列坚持“呈现原状、真实可信”原则,复原中华全国总工会礼堂、组织部、宣传部、《工人之路》编辑室、秘书处和教育宣传委员会等部门,展现刘少奇、邓中夏、苏兆征、林伟民等工运领袖在全总的事迹。


西藏自治区

“两路”精神纪念馆


“两路”精神纪念馆展馆面积为500平方米,共有44块展板、28个陈列柜、80余件展品,以及修筑康藏、青藏公路纪录片等视频资料,生动展现修筑“两路”的历史沿革和“两路”精神的深刻内涵,切实做好“两路”精神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激发爱国热情、提振精神力量。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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