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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决定成为劳动报(http://www.thepaper.cn,以下称“劳动报”或“劳动报”)的注册用户前仔细阅读以下协议,理解并同意后再进行注册。

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6.2 未经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转载、下载、摘编、修改、链接、转帖、在非劳动报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直接、间接形式使用前述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

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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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用户均应保证其在劳动报上发表、上传或向劳动报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会、图片、文字等)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存在任何虚假、具有误导性的内容,不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劳动报有权但无义务对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劳动报发现或者第三方主张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涉嫌违法或侵权的,劳动报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站的相关规范对侵权信息采取删除等处理方式,并有权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给劳动报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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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劳动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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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任何原因,修改、中止或终止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或访问;

(2) 修改或变更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及任何适用规则、规范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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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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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时散记|王萌萌:凌波岁寒迎春风

来源:劳动报 作者:王萌萌 发布时间:2025-01-05 12:20

摘要: 进了腊月,年味渐浓,置办年货的时候,正是请凌波仙子入户的好时机。

再续“仙缘”


岁末将近,特地去逛花市,想添两盆绿植迎新。见店家进了大批盆栽与鲜切花,各色玫瑰与洋牡丹争奇斗艳,各种秋海棠与海芋婀娜万方,四季金橘和北美冬青合奏着最热闹的迎新序曲。


可我的目光穿过重重锦绣,最后落在地上一只不起眼的大盒子里,那是几十只包裹着泥土、灰紫褐中透着象牙白、形似洋葱又似蒜头的水仙花种球。别看它们此际其貌不扬,若是遇上知音,得良工雕刻,以清水供养于温暖通风有阳光的室内,短则二十几日,长者月余,便能亭亭盈盈、翠袖黄冠、幽香远播。


读大学时,有一年班里元旦迎新活动举行了双盲礼物交换。学生能赠予同窗的大多是贺年卡、文具、小饰品之类,我已经忘记自己是在包装纸中放了本书还是别的什么。但我收到的小盒子,打开来着实令人意外,一只洁白莹润、微微冒着一点嫩绿色芽尖的球茎。


是水仙啊!室友们与我异口同声,赞叹猜测是谁如此机灵,钱花不了多少,却有趣得很。后来“破案”得知,送此礼物的是个高瘦秀雅的女生,气质与水仙有几分相似。


我找出习字的白瓷笔洗,洗净后将那颗水仙球拿来比划,大小合适。只是花球形态不规则,放入后有些歪斜。又去河滩捡了些颜色好看的小石子回来冲洗干净,利用石子铺叠将花球尽量扶正。


养过水仙的室友说,此花喜阳,又不能暴晒,我的书桌靠着阳台门,光照充足而柔和,正好适宜它的习性。此后我便如养鱼一般,用大矿泉水瓶储水在阳光下静置一两日,隔天给水仙球换水。彼时不懂得更多养护之法,只是满怀热望地看着翠绿茎叶一点点生长,想象它缀满花苞的模样,期待有朝一日能满室生香。


可惜日日呵护盼望,却因为要放寒假而不得不与它分别。临走前托走得最晚的舍友帮忙照料。父母开车接她回乡过年时,她便把那盆水仙带回去。后来她给我形容,说大年初一到初三,水仙开得最好,家人和客人都赞赏不已。可惜那会儿不像如今普及了智能手机,可以实时分享图片与视频,我未能看见自己亲手养大的第一盆水仙如何风姿绰约。


因为有了遗憾,日后便总想补偿。可年岁长了、想法多了,做事情反而不够痛快。有几年,每回想去买水仙球,各种担忧就生出来。是买切割好的,还是买回来自己切割?买切割好的会不会看走眼?自己回来切割会不会失败?忙起来忘了换水、照顾不好怎么办?最怕又像当初那样,精心养护许多天,却要在看见花开之前离开。与水仙的重逢,总是被我的犹豫忧虑拖延。如今对水仙有了一定的了解,才明白大可不必过度担忧。千百年来,水仙之所以是人们喜爱的室内花卉,正因为它们不但优雅芳香,还极易养活,唯一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切割手法,若肯用心倒也不难。


水仙是石蒜科多年生的草本植物,叶由麟茎顶端绿白色筒状鞘中抽出,花茎再由叶片中抽出。切割水仙球的目的是使鳞片松开,让花芽提前顶出来,使水仙叶子长势变慢,花茎长高,这样开花之后,花朵会比叶片高,视觉上才足够美观。切割过的水仙球,因为丧失了大量的营养,会刺激水仙提前开花。若是不雕刻,水仙球就生长开花得较慢。控制光照、温度、水温,都会影响水仙开花的时间,据说熟谙养护秘诀的高手,完全能做到让水仙“花随人意开”。此际我又一次心动不已,想要买几颗上等水仙球回来“再续仙缘”了。


“凌波”极简史


头一回听说“凌波”二字,是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神雕侠侣》里的小龙女,《天龙八部》里的段誉,都会一门极厉害的武功,叫作“凌波微步”。但真正令“凌波微步”千古流传的,是建安文学的集大成者曹子建。从女性角度看,这是古今第一等会说话的男子,其千古名篇《洛神赋》不算标点也就一百一十余字,但对女性容貌、仪态、气质、风采的赞美之高妙至今无人能超越,其中便有“体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名句。


古代典籍上,水仙又名配玄、俪兰、天葱、金盏银台等名。明代大书法家文征明的曾孙文震享,在关于园林艺术实践的著作《长物志》中云:“水仙六朝人呼为‘雅蒜’。”但这些名称,或拗口,或啰唆,或不够雅致,或不够贴切,都不如“水仙”之名,既通俗又恰当,叫人闻之便能浮想联翩。那么这二字又是源自何时何处呢?


据考证,最早见于唐代段公路的岭南风物笔记《北户录》卷三“睡莲”条注释,花间派词人孙光宪注曰:从事江陵日,寄住蕃客穆思密,尝遗水仙花数本,摘之水器中,经年不萎。生于唐末的孙光宪,后唐时避难五代十国中南方割据政权南平的政治中心江陵,寄住江陵的外国商人穆思密赠送他水仙数本。


唐代段成式所作的笔记小说集《酉阳杂俎》前集卷十八记载:柰祗出拂林国,苗长三四尺,根大如鸭卵,叶似蒜叶,中心抽条甚长,茎端有花六出,红白色,花心黄赤,不结子,其草冬生夏死,与荞(一作荠)麦相类,取其花,压以为油,涂身,除风气,拂林国王及国内贵人皆用之。这拂林国是东罗马帝国,“柰祗”之称大概是音译而来。又据明代万历年间王路《花史左编》卷十一记载,唐玄宗赐虢国夫人红水仙12盘,盘为金玉,七宝所造。


由此可见,唐代已有多个品种的外国水仙传入我国。起初在福建和江浙沿海地区种植归化,产生了如今我们国内最常见的中国水仙。之后自宋代至明清,在东南沿海温暖湿润的地区大量种植,江苏、四川、湖南、湖北等地栽培较多。经过这番梳理,也就可以明白,为何如今最好的水仙产地是福建漳州、浙江普陀和上海崇明了。


中国水仙现有两个品种:一是单瓣,花冠色青白,花尊黄色,中间有金色的冠,形如盏状,名为“玉台金盏”;另一种是重瓣,花瓣十余片卷成一簇,花冠下端轻黄而上端淡白,没有明显的副冠,名为“百叶水仙”或称“玉玲珑”。若是在全球范围内说起水仙的品种,就是个复杂的问题了。水仙属的植物约有30种,有许多变种、交变种,据说品种达一万多个。


和声名远播的漳州水仙相比,知道崇明水仙的人不多,但这似乎是上海唯一具有地理标志性的花卉品种资源。在崇明,以水田栽培水仙的历史已有400多年。近年来,崇明水仙因花形好,花期长,花朵偏大,香味也较漳州水仙更为浓郁而重新在花卉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一种仙姿出众芳


一碟清水、一把石子,适宜的光照和温度,便是水仙生长盛开所需的全部。比起梅、兰、菊这些岁寒的花卉,水仙栽培的历史不算长,却因清雅脱俗的气质和负冰凌寒的品格,深得历代文人墨客的赞颂。


宋代诗人杨万里的《水仙花》诗曰:“韵绝香仍绝,花清月未清。天仙不行地,且借水为名。”词人周密在《绣鸾凤花犯·赋水仙》一词下阕中说:“春思远,谁叹赏、国香风味?相将共、岁寒伴侣,小窗静,沈烟熏翠袂。”


苏轼的好友黄庭坚酷爱水仙花,写过多首赞水仙的诗。《刘邦直送早梅水仙花之四》中,他说自己在钱塘时听说过水仙庙,到了荆州又见到了水仙花,被其清丽的姿容和幽雅的香气引发了诗情,赞叹道:“暗香静色撩诗句,宜在林逋处士家。”林逋隐居西湖、终身不娶而梅妻鹤子,如此说当真是对水仙之清逸的极致赞美了。


还有一位绝世奇人对水仙情有独钟,那便是明代著名的书画家、文学家、戏曲家徐渭。徐渭命运多舛、一生饱尝世态炎凉和坎坷磨难,才华横溢却又怀才不遇,形成了疏狂自负、恃才傲物、豪放不羁的性格,多有极端癫狂之举。和他比起来,梵高割自己耳朵的事简直是小儿科。


如此不疯魔不成活的徐渭,也是极其偏爱水仙花,曾作多首水仙诗。其中一首说:“闲阚前头第一班,绝无烟火上朱颜。问渠何事长如此,不语行拖双玉环。”


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戏剧家李渔对水仙的痴爱更是夸张。他曾说“水仙一花,予之命也……”当时的李渔已年过半百,生活困窘,水仙花开时,无钱购买,家人说一年不看此花没什么,他说宁愿短一年寿命,不能少看一季水仙,为此专门冒雪返回,拿了妻子的发簪和耳饰去典当换钱购入水仙花。这当真可以说是发自内心的真爱了。


水仙虽是超绝丽质,却淡扫蛾黄、不施粉黛、无需华服贵饰。在庙堂高阁、在村屋瓦舍、在文人书房中、在客厅茶几上,都是一样的素洁清雅,幽香馥郁。春节期间,水仙是许多人家岁朝清供的常见花卉。


我国古代以五日为一候,三候为一个节气。每年冬去春来,从小寒到谷雨这8个节气里共有24候,每候都有某种花卉绽蕾开放,于是便有了“24番花信风”之说。而小寒第三候的花信风是水仙花。水仙与兰花、菊花、菖蒲被列为花中“四雅”,又与梅花、山茶、迎春并列为“雪中四友”。


进了腊月,年味渐浓,置办年货的时候,正是请凌波仙子入户的好时机。水仙花的谐音“先发”,故而在过年的背景之下格外吉利,寓意的是凌寒迎春、吉祥美好、如意圆满。


水仙之香味,似茉莉之香又少一丝辛凉与药味,多一点甜润和温柔。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的日子里,若是案间、几上,供水仙一盆,执清茗一盏,看它玉立于清波之上、展翠吐芳、风姿清绝,呼吸啜饮之间,便能远离俗世喧扰,满怀宁静清欢。


水仙开了,春天就来了!




责任编辑:卓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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