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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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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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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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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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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元从城市一端摆渡到另一端,这种“看上海”的旅行方式日益火爆!百年轮渡重返百姓视野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胡玉荣 发布时间:2024-04-21 09:54

摘要: 随着黄浦江45公里岸线的打通,轮渡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并以一种新的形式继续服务于这座城市。


退休后,老叶每周都会带着老伴出现在东金线轮渡,乘着渡船在东昌路渡口与金陵东路之间来回,看看浦江两岸迤逦的风光,回忆着他们美好的青春。渡船上,少了往昔的拥挤,多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和带着乡音的八方游客。


曾经,轮渡是上海市民渡江的唯一方式,日均客运量最高时达100多万人次。上世纪九十年代起,黄浦江上陆续架起了桥梁,江底建起了更多隧道,轮渡卸下了它的“不可承受之重”,日均客运量日渐萎缩至10多万人次。


辉煌不再,但记忆犹存。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上海城市符号,随着黄浦江45公里岸线的打通,轮渡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并以一种新的形式继续服务于这座城市。


产业工人曾是渡船客流主力军


在轮渡公司工作30多年,经历了许多码头和岗位,南陆线轮渡是吴雪峰的最爱。无数次看着毗邻的南浦大桥,他的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上世纪90年代南浦大桥建成通车,是上海轮渡由盛转衰的分水岭,自那时起,轮渡的客流开始急转直下,越来越多的跨江大桥、隧道建成,让轮渡几乎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


1911年1月5日,一艘由塘工善后局租赁的“安泰”号小火轮,由浦东东沟内港码头直驶南京路外滩铜人码头,开始了机轮船在黄浦江上的摆渡,这是上海官办浦江轮渡的开端。从此,上海也由“乡村上海”驶向了“城市上海”。


20世纪90年代左右,上海轮渡迎来鼎盛时期。在东起吴淞口、西迄松江县米市渡80多公里的黄浦江段上,设有对江客渡航线22条,对江汽车渡航线5条。其中闹市区的12条客渡航线平均间隔仅1.4公里。1988年,上海轮渡客流量达到巅峰,年客运量3.83亿人次,日平均客运量100多万人次。

南陆线轮渡从浦东的南码头到浦西的陆家浜路,是目前上海17条渡轮线中最繁忙的线路,日均客流近2万人次,超过全线总量的五分之一。在这里,每天早晚,依然有很多人骑着电瓶车在这里摆渡过江,奔波在生活的路上。上世纪,轮渡是上海市民渡江的唯一方式,而今依然是骑电瓶车、摩托车、残疾车的工薪阶层渡江的唯一途径。“每当渡船靠岸,看着从船上蜂拥而下的人们,总会让人想起当年的时光。”也许是年纪大了,吴雪峰经常梦见年轻时的自己。

南陆线轮渡。劳动报记者 贡俊祺 摄影


“那时的轮渡线有通宵线和半通宵线,还有客车渡,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几乎每趟船都是满员。”吴雪峰清楚记得,上半夜,住在浦东的市民在浦西白相好,乘着轮渡回家休息;到了下半夜,大量的浦东菜农骑着板车搭乘渡船,将新鲜的蔬菜送到浦西的农贸市场。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市民等待搭乘轮渡过江。上海轮渡供图


昔日的延安东路轮渡站。上海轮渡供图


昔日,浦江两岸聚集着钢厂、纺织厂、船厂等诸多大型国企,产业工人是渡船客流的主力军。“我们内部统计过,当时4000多名轮渡职工,一半以上的家属都是这些企业的职工,在日复一日的偶遇中,双方对上了眼,最终成了一家人。”说到这里,吴雪峰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轮渡成了阅读上海的另一种方式


如今,对于每天通过渡船往来浦江两岸的大多数市民来说,也许这只是一种经济便捷的交通方式,个人2元、骑电瓶车2.8元,就可以将他们从城市的一端摆渡到另一端。对于出生在这个城市的年长者、新一代,或者匆匆而过的旅行者,这是阅读这座城市的另外一种方式,如同在百年时光中穿梭。

两岸的风景让人着迷。劳动报记者 贡俊祺 摄影


迎着江风,在东金线的轮渡上,老叶和老婆的手握得更紧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老叶和爱人的家都住在浦东塘桥附近,高中毕业后双双考上了位于五角场附近的一所知名大学,每周末,两人相约一起回家,轮渡上吹来的风都让他们觉得是甜的。近四十年过去了,两个人结婚生子,相濡以沫。“那时的渡船几乎是敞开式的,特别是冬天,寒风从四面八方吹来,但心里好像也不觉得冷。风景也就是外滩的万国建筑群,现在高楼林立的浦东陆家嘴,当时只有旧街道和矮平房。最高的建筑好像是一座20多米高的消防瞭望塔。”老叶说。

东金线上常常游人如织。劳动报记者 贡俊祺 摄影


“妈妈,看到吗,镜头里就是外滩和浦东‘三件套’,非常漂亮,和短视频上的一模一样。”在老叶夫妇身边,一对带着乡音的年轻人正在和父母视频连线。看着两人依偎在一起的幸福模样,老叶和爱人相视一笑。渡船、黄浦江也是他们两人爱情的见证。1990年5月18日,老叶就是在渡船上向爱人求婚的,“以前工作再忙,我和爱人在5月18日,必定会来乘一趟渡船。现在退休了,我们经常在滨江走走,乘乘摆渡船,感觉自己回到了年轻时代。”


沿着金陵东路渡口往西近20公里,是三港线轮渡的所在地。位于徐汇滨江一侧的港口渡口,其建筑犹如一座“飞船基地”,在网络上早就成了知名打卡地。每个周末,30多岁的林小兵都会和伙伴们在滨江沿线骑行,然后在港口渡口摆渡到对岸的三林,来一趟45公里极限拉练。


“小时候不少亲戚住在浦东,父母经常带着我乘轮渡走亲戚。”渡船上,林小兵擦了擦着脸上的汗,指着不远处的前滩和徐浦大桥感叹,“太美了,每次骑行结束回家都觉得神清气爽,锻炼了身体,也饱了眼福。”


浦江两岸贯通,轮渡客流明显企稳


山和山不能相遇,但一些人和物却可以换个方式重逢。


伴随着交通的迅猛发展,上海轮渡的车客渡线陆续退出历史舞台,一些曾经镌刻进城市记忆的轮渡线也打上了休止符。上海现有13座跨黄浦江大桥、17条隧道,轮渡则从上世纪90年代的22条线路,缩至如今的17条,但故事还在延续。

车客渡退出历史舞台。上海轮渡供图


距离上海市中心45公里外,位于松江的米市渡松南郊野公园内,至今保留着几幢渡口建筑遗存,售票处的“上海轮渡”标志仍清晰可见。


黄浦江把松江分成浦南和浦北,米市渡是松江境内最大的渡口,曾经浦南和金山部分地区的人们去松江县城、去市区都要乘坐塘米线。启航于清光绪四年的米市渡,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有客运码头,每天从上海发出的平湖班、湖州班、海盐班、杭州班等客轮都要在这里停靠一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里的轮渡逐渐失去了往日的繁忙。2012年6月11日,出于航线安全因素等多方面考虑,上海轮渡公司决定将航线暂停运营,留下的轮渡站成了郊野公园一道独特的风景。


从南陆线到三港线,浦江岸线有20多公里。2009年左右,周南线、周江线、后鲁线轮渡暂停运营。随着黄浦江两岸45公里滨江公共空间贯通开放,它们的故事同样没有讲完。根据《黄浦江岸线综合利用规划-核心段(杨浦大桥-徐浦大桥)》,在保留现有轮渡站基础上,沿线将规划新增世博L4、L5码头,梦中心、前滩(东方体育中心)等共4处具有越江客运功能的码头。


“最近几年,随着浦江两岸公共空间贯通,轮渡的客流明显有企稳迹象。”和渡船、码头打了一辈子交道,这些可喜的变化,让上海轮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倪荣春心中充满了期待。


“除了骑车需要渡江的客流外,增加最多的是怀旧的市民和观光的游客,全年4000多万的客流量,这个群体的比例大概在5%至10%之间。”倪荣春表示,伴随着滨江贯通,渡口实施了焕新工程,百年轮渡以全新面貌出现在社会大众眼前。“目前我们正以打造富有轮渡特色的水上公共交通为目标,积极探索游运结合的新发展模式。一航线一特色,先后推出金定线‘国家安全’、其秦线‘红色印记’、南陆线‘法治文化阵地’、杜吴线‘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益空间’等主题航线,为市民乘客提供更多可休息、可阅读、可展示、可参与的公共服务空间。下一步,将做细做精安全、服务两大主责主业,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轮渡、认同轮渡、爱上轮渡。”

2009年5月,金天在杜吴线轮渡上拍摄的照片。金天供图


2009年5月的一天,当年还在读高一的金天在闵行补完课,乘坐杜吴线轮渡回浦东的路上,在渡船上拍了一张照片。照片中,不远处的闵浦大桥正在全力建设中,“当时我在想,大桥建成了,来回浦东浦西就方便了。”15年后的今天,她成了一名轮渡的年轻职工。


“也许这就是缘分!轮渡的交通功能弱化了,但它依然是上海的一种文化符号。传承和发扬轮渡的百年文化,为新时代的城市添彩、服务,是我们这代轮渡人的奋斗目标。”金天表示。


迎接每一个日出和日落,轮渡是黄浦江上不灭的风景。从昔日的黄金岁月到今天的文化传承、创新展望,它的身上背负着全新的使命。


头图为轮渡吸引八方来客,欣赏浦江两岸美景。劳动报记者 贡俊祺 摄影


摄 影:贡俊祺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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