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会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部署会2月29日在京召开,总结经验,部署当前工作,推动涉工法律规定执行监督落地见效。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张雪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运用“一函两书”保障劳动者权益,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一项具体行动,是工会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落实落地的有力抓手。“一函两书”作为一种源头治理、预防在前的法律监督措施,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化解劳动用工风险,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要落实2024年“559”工作总要求,通过运用“一函两书”,推动解决劳动法律规定在基层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法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日前,全总与最高法、最高检分别印发会议纪要,针对“一函两书”提出明确要求,与最高检联合印发了通知,全总印发了“一函两书”工作方案和修改后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会议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人社等部门的合作,大力推进“一函两书”工作。全总要强化统筹管理,加强顶层设计、过程指导、评估评价和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地方工会要抓好指导督促,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指导督促市、县和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能力建设。基层工会要把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普遍建立起来,充分调动劳动法律监督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等队伍的积极性、能动性,强化培训培养,对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提示,切实承担起经常性监督的责任。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钟洪江主持会议。会场与厦门湖里创新园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进行现场连线。福建、江苏、陕西、河南新乡、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地工会作交流发言。
各省(区、市)总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各副省级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法律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新闻多一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一函两书”制度的基本内涵、适用范围,工作主要目标,以及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等内容,致力于以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为抓手,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一函两书”制度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报酬分配、调整、支付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制度的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劳动安全卫生的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及老年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其经费提取、使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