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宝山区物流货运行业首届职代会明确多项权益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海雯 发布时间:2023-12-21 13:23

摘要: 宝山区物流货运行业工会联合会召开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头图:宝山区物流货运行业一届一次职代会上,职工代表就集体合同等事项进行无记名投票


驾驶员等物流货运行业一线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4000元。近日,宝山区物流货运行业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并签订首份行业集体合同,行业内职工各项劳动权益均写入集体合同。


会议通报了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关于集体合同协商的情况、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了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等相关事项。现场,双方首席代表签订了集体合同。


在此次签订的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明确:物流货运行业中,驾驶员、安全员、调度员、押运员、行政员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4000元,勤杂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3000元;在职职工因房屋拆迁徙居,凭有关证明,可予迁居假一天;企业应积极参加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实施的《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等。


下一步,宝山区总工会和区物流货运行业工会联合会将聚焦本区物流货运网络平台企业,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协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促进行业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助力行业健康发展。75家物流货运单位共150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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