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好传统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职工技能和创新要素参与企业收入分配,提升技术工人薪酬待遇,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河南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近日印发通知,决定3月至5月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2023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此次行动要约范围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区域性平台企业或全国性平台企业在本地区的分支机构;生产经营正常,尚未开展集体协商和未签订集体合同的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
按照部署,此次行动主要分为三项内容展开。其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体协商——各地要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区域性平台企业或全国性平台企业在本地区的分支机构为重点,推动平台企业与工会、劳动者建立协商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就计件单价、报酬支付办法、劳动量与劳动强度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开展协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建议权。分类实施集体协商——以生产经营正常、百人以上已建会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协商机制,围绕工资调整、考核奖惩、休息休假等开展协商。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协商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对于经营困难、效益下滑的企业,重点协商保岗稳岗,推动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女职工较多和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要开展专项协商,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或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落实技能人才和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大力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职工技能和创新要素参与企业收入分配,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升技术工人薪酬待遇,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继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协商,发挥产业工会作用,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就双方共同关心、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协商,进一步规范集体协商代表产生、要约应约、协商会议、审议报送、公示等协商程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
通知明确,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推动各类企业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现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