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命题下,国有资本如何真正成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4月7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强导向、提能力、优机制3方面形成16条工作举措,推动实现国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锚定三大导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质上是通过专业管理权与资本所有权相分离的治理结构设计,形成的市场化金融产品。近年来,国有资本已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关键力量。
《指导意见》紧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特点,进一步强化国资基金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导向,提出遵循基金长周期、高风险、人合性的行业特点属性,推动募投管退各环节与市场通行规则相衔接;厘清基金出资人、管理人、监管方的权责边界,推动各主体依法行权、权责统一;培育招引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国资基金领投定价能力,提高基金全生命周期运作水平。
完善基金布局
“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政策。上海市国资委将围绕“2+3+6+6”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要求,加强各类资本联动,围绕各区主导产业深化市区协同,打造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基金集群。
《指导意见》鼓励国企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强调监管企业遵循基金投资运作规律,推行年度与长周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消除早期项目投资顾虑。鼓励龙头企业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CVC基金),围绕创新链布局孵化科创项目。
提升领投定价能力
早期项目不确定性高,往往缺乏可参考的财务指标,需要基金管理人能够精准挖掘早期硬科技项目的潜在价值,形成较为贴合市场规律和行业公信力的定价。
为招引优秀基金管理人,《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管企业可依程序对优秀基金管理人差异化设定国资出资比例、门槛收益率、管理费计提基数等条件,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基金可进一步放宽。
同时,《指导意见》鼓励国资基金采用适配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科学估值方法,注重核心团队能力、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原创性及突破度、专利质量、产业链战略地位、成长预期等关键指标。
强化投后赋能
投后赋能也是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国资基金不仅能给予资金支持,还要为企业对接产业链、找人才、找市场。
《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监管企业建设专业投后赋能机构,组建专业人才团队,重点打造“投资+融资、产业+生态、技术+转化、人才+保障、信息+转让”综合服务,链接要素资源,提供包括市场拓展、产业链协同、概念验证、高端猎聘等在内的综合服务。
科学优化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化运作效能,《指导意见》在基金设立和募资流程、优化资产评估要求、优化投决机制方面科学授权放权。要求监管企业明确各级企业发起设立或参与投资基金的决策权限。投资募集期内的基金,符合条件的可免于国有资产评估。国资LP可采取委派投决会观察员或顾问委员会委员等方式保障知情权、监督权,确需提名投决会委员的优选专业人员并支持其独立履职,同时鼓励引入行业专家参与投决,提升投决专业性。
畅通退出渠道
市场上基金份额转让交易价格由于流动性折扣往往低于账面价值,而现有估值模型无法充分体现流动性折扣要求,市场也无一定数量的公开交易数据支撑,导致国资LP难以决策折价交易,主动退出渠道受限。
针对这一难点,《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监管企业加大S基金、并购基金等组建力度。培育基金份额转让市场,定期发布S基金交易数据,提升价格发现、合规保障、资源撮合与生态共建等功能。鼓励监管企业依据第三方估值报告,基于底层项目情况、可比市场案例、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合理确定调价幅度。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