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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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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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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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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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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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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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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一批新的中华老字号,争取“进”的数量大于“出”!专家:老字号的核心价值是创新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3-11-28 14:59

摘要: 老字号的核心价值是创新

近日,17个上海品牌被移出中华老字号,凭着一碗刀鱼汁面而闻名的老半斋也被移出名录的消息引发一片唏嘘!惋惜的同时,行业专家发出了这样的声音:老字号的核心价值是创新,产品要不断更新更符合市场、服务也要加强改善。


门头招牌暂未被摘下


午间时分的福州路上人来人往,老半斋的大招牌旁“中华老字号”五个大字暂未被摘下。步入店内,客流涌动几乎满座。雪菜黄鱼面、鳝丝面、肴肉面,猪油菜饭猪脚汤,还有生煎包子都是往来的老食客常点的餐食。


“我们在正常经营,前几年最难的时刻都在坚持经营,门店的实际营收还有盈利。餐饮业流动性大,但我们的员工数量保持在近70人左右。从没有裁员、艰难的时刻工资也照常发放。”提及此次被移出名录,老半斋门店相关负责人眼角有一丝伤感,“实际情况就如一些报道里说,报表的问题,但经营上一切照常。”


据悉,创建于1905年的老半斋,2004年被纳入体制改革单位,由上海国权餐饮有限公司负责经营,隶属于杏花楼集团。拿出老半斋的商标注册证,负责人说起了老半斋在上世纪80年代就成为了中华老字号,从2006年起,老半斋就以提交国权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数据及相关情况说明的方式,向商务部申报中华老字号,十几年间并未出现问题。但今年再次复核时,却因缺失老半斋本身的经营数据,而被认定为报表不规范。就这样,把最为珍视的金字招牌“弄丢了”。


“一是重新提交材料,争取复评。具体不便再向媒体透露。”老半斋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上海仅此一家老半斋别无分店,虽摘牌但并不影响正常运营。“中华老字号是荣誉也不能冒用。原本的门头招牌上我们就没有使用中华老字号的LOGO,目前暂时还没有把‘中华老字号’五个大字摘下。”


老半斋门店负责人也表示,“我们也通过事件正视到了一些问题,也在积极‘让坏事变好事’,希望努力得到大家的重新认可。比如,老字号要跟上时代变化,其实我们从里到外分两个区域共有100多种菜品点心供应,产品丰富度上要有所提升。其次,就是‘网友们’吐槽的服务质量问题,我们也通过事件在反思,要提高服务质量,注意服务礼仪。”



店堂内点单。劳动报记者陆燕婷 摄影


接受“名单上做减法”


“包括老半斋在内的17个老字号被移出名录,令人唏嘘。但我们应该接受在‘名单上做减法’。‘大浪淘沙’,一部分移出名录、也会有其它更为合适的品牌补充成为新的中华老字号。不管什么原因被移出,都给躺在功劳簿上的老字号们敲响警钟。”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劳帼龄教授向劳动报记者表示。


“我大概前前后后走访过一百多家上海老字号,特别是老字号聚集的黄浦区,几乎所有的老字号都走访过。我有一种新的理解,就是老字号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创新。”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教授倪海郡表示,当我们如今看到的这些中华老字号,百年老店在其创业之初,按照现在的意义上来讲,老字号就是当时的潮牌。


“比方说新雅粤菜馆,是最早推出咖啡下午茶的餐饮,当时服务员会三国以上的语言。还有上海的四大百货,也是最早雇佣女性店员的。所以他们在创始之初都是非常具有创新力的,包括上海最早的火柴厂,他们也是通过自己的一些创新技术变革,打败了一些洋品牌。”倪海郡指出,但是现在的老字号对年轻人的影响力是越来越弱了,老字号需要在保持传统的基础上,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需求,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样的守正创新策略才可以帮助中华老字号在现代商业环境中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提到老字号,爱吃的上海人首先想到的是诸如老半斋这样的百年老店,代表‘记忆中的美好味道’。但实际上,老字号并非只有餐饮行业,其品类可涵盖衣食住行。符合上海这座城市‘3+6’产业导向的其它老字号都可以美美与共、百花齐放。这份老字号名录在做完减法以后,还会做加法。”劳帼龄认为,老字号代表着一种“时间的积淀”,曾经的新品牌因其具有竞争力的新品而脱颖而出,加上“时间的积淀”,成为新的“中华老字号”。


争取“进”的数量大于“出”


17家中华老字号被移出名录,但上海仍有163家中华老字号,这个数据仍是全国第一。据悉,根据商务部的相关要求,品牌的管理不是一蹴而就的,老字号建设秉持的是“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中华老字号每三年开展一次复核、并有新一批老字号示范创建,实现“优中选优”。


什么样的老字号被动态移出?根据商务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出现亏损或停业,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已不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企业,其产品和门店已经几乎难寻。二是“情况发生变化后已不符合中华老字号条件的企业”。三是存在知识产权等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导致不符合申报“硬杠”。


老字号工作从来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移出名单是进行时,加入名单也是进行时。业内指出,此次商务部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与上两批的认定工作相比,不单纯是体现保护与传承,更重要的是鼓励老字号老品牌做大做强做优,起到引领自主品牌发展的作用。


“在第六届进博会的上海馆里,我们看到了许多耳熟能详的老字号品牌。而近年来也有不少老字号努力拥抱新的电商平台、在经营中与时俱进,提升效率与服务能级。”劳帼龄表示。而倪海郡、劳帼龄分别提到,诸如英雄、大白兔等老字号品牌持续守正创新、跨界融合,让老字号更具“年轻力”。


据悉,上海已从104个新认定的上海老字号中遴选,积极参与创建新一批中华老字号,争取“进”的数量大于“出”的数量。下一步,上海将继续鼓励老字号做大做强,助力老字号主动拥抱年轻消费者,创新研发,主动出海,走向全球。


头图:老半斋目前正常经营。劳动报记者陆燕婷 摄影


摄 影:陆燕婷
责任编辑:叶赟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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