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深夜,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三版)》),这是在第一版、第二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的。该《指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同时废止。
该《指引》用于指导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的工业生产企业疫情防控,纳入名单制管理的大型工厂按《上海市大型工厂疫情防控方案》实施。上海将根据疫情趋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该《指引》的有关措施和要求。
推进“两取消、一清单”
根据该《指引》,上海加快全面复工复产,推进“两取消、一清单”。
“两取消”指:取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审核,服务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合理需求;取消复工复产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市内车辆通行证。
“一清单”指:支持所有符合防疫要求的企业同等复工复产,对特定风险区域和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行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采取负面清单模式管理。
根据该《指引》,上海各区政府和街镇、园区需加快推动企业、园区、楼宇复工复产,指导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服务保障企业核酸检测、防疫物资等需求,推动企业应复尽复,做好安商稳商工作。
整体上,上海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将继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区落实属地主管责任,加大督促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和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所在街镇、园区或楼宇管理方要求,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与属地复工复产牵头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员工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企业人员管理:
全覆盖、在企人员无差异防疫
根据该《指引》,相关企业在人员管理上要实现企业人员防疫和安全生产管理全覆盖,统一登记在企人员,所有正式、客户派驻、劳务派遣、第三方外包、实习员工和临时进入人员等实现无差异的防疫和安全生产要求。
《指引》指出,要坚持高频次健康筛查,原则上所有企业人员每日进行抗原检测,并按照所在属地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提高与社会面接触企业人员的核酸和抗原筛查频次。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通过培训上岗等方式建立安全稳定的采样队伍。
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员工按需使用公共交通、出租车、私家车、网约车等上下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有疫情风险的企业或小区,员工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办公,或由企业安排专车、租车等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通行。企业员工离沪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免除抗原检测证明)。
《指引》指出,相关企业需加强人员出入管理,通过“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对外来人员,实施人员“扫码”进入,执行“戴口罩、验码、测温、登记、消毒”等措施,查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开展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阴性的,在独立区域进行接待;接待完后,要求外来人员就近加做核酸检测,并及时跟踪获知检测结果。在企业门口设置临时观察点并配备相应的防疫处置条件,对体温异常、抗原检测异常或“黄码、红码”人员,暂时安置到临时观察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告。企业要合理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避免因扫“场所码”导致的聚集。
另外,场所上,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分区管理上,按照风险等级对企业内部设置不同区域,做到互相隔离。大型企业可以继续按照绿区(正常生产)、蓝区(新进入人员观察)、橙区(密接或次密接)、红区(有感染情况)等设置。分类管理上,对于交接区域(如出入口、装卸货场地、仓库等)、生产经营区域(如车间、会议室、办公区等)、生活区域(如食堂、宿舍、健身房等)、公共卫生区域(如卫生间及废物处理场地等)、公共空间(如道路、室外场地等)等不同区域,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各区域之间结合部的管理。
物流管理上,有跨省物流运输需求的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可以继续向所在区复工复产牵头部门或相关单位申请跨省运输通行证,有关部门要足额发放跨省运输通行证。
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严防不顾安全的赶工期现象
《指引》指出,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一旦有疫情突发情况,必须控制扩散和外溢。企业要继续设置和保留临时隔离观察区或方舱,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向本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区防控办报告,并将异常人员立即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同时排摸相关密接人员,分别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安排同一空间。
另外,《指引》强调,企业应开展复工前专项消杀和生产安全检查,落实重点场所、关键部位以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对长时间运转或停用的设备、管线等生产设施,加强检修,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