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卡“后悔药”香不香?会员服务合同推行两个月,372人享受了7天冷静期退款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卫朋 发布时间:2021-03-16 11:44

摘要: 上海市共有15个品牌、548家门店共签订34829份会员合同。

健身消费早已成为


市民的生活消费方式之一


在支付数千、上万元的健身费用时


市民常常会担心健身房


是否设置了消费套路?


是否收了钞票就跑路?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


为化解健身领域的消费矛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健身行业服务规范,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共同制定了《上海市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简称“《会员服务合同》”)。


据了解,会员服务合同推行两个月以来,上海市共有15个品牌、548家门店共签订34829份会员合同。其中,有372名消费者享受了7天冷静期退款。


为提高消费者对《会员服务合同》的认识,促进示范文本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和使用,上海市体育局通过“上海体育”微信公众号,以“小问答”的形式向消费者普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王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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