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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决定成为劳动报(http://www.thepaper.cn,以下称“劳动报”或“劳动报”)的注册用户前仔细阅读以下协议,理解并同意后再进行注册。

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6.2 未经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转载、下载、摘编、修改、链接、转帖、在非劳动报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直接、间接形式使用前述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

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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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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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文化|从打工妹成长为诗人与编剧,班美茜:在上海的经历改写生命轨迹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唐一泓 发布时间:2020-09-06 15:03

摘要: “野蜂从未停止过赞美生活,我们也从未怀疑通往苦难中的智慧和灵魂。”

如果生活本身是一首诗,你会为它写下怎样的篇章?在上海数以百万计的外来务工人员中,有这样一位平凡的打工妹,十年如一日地坚持文学创作,车间、城市、记忆中的爱人、回不去的故土,都是她的写作对象。


尽管身处不易,但班美茜把所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尽数倾诉于字里行间,如同泰戈尔的诗歌“当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她说多年后自己决意留下,以创作回报这座城市。劳动报记者专访了这位特殊的“职工诗人”班美茜。


本文所有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我足够平静

再也没有听到锯木头的声音

琴音滴落,空山寂静

可以想象我是心怀

清泉幽谷的人

我喜欢类似于这样的夜晚

白色的衣服在风中摇曳且沙沙作响

幻想自己是白鹭

来到翠绿的人间


——《白鹭》


来到人间:生活的颜色仿佛那支黑白屏手机


这是班美茜写下的所有诗作中,她自己最喜欢的一首。在诗里,她自喻为一只白鹭,心怀幽谷来到人间。没人能看出,这样安静美好的文字背后,藏着怎样充满嘈杂与磨难的人生。


12年前,班美茜与丈夫从老家河南商丘夏邑县来到了上海。看上去,她与其他打工妹并没有什么不同:年轻、莽撞、懵懂、一无所有。为了还因儿子生病欠下的巨债,身高不足1米5的她辗转各处,去工地捡木头、在饭店做服务员、骑着三轮车收废品,又去厂里流水线上当工人,用她自己的话说,什么赚钱就干什么。


她曾无数次地向人回忆起一条蛇的故事。那是在上海市郊的某个废墟前,她徒手扒着一块被砖石压住的门板,心里估摸着可以用它换个十块钱。七月流火,衣服湿透、指甲渗血,她突然扒出了一条蛇。她惊恐地大叫,却无人回应。“正午的阳光照着荒草,只有那条蛇对我伸舌头挤眼,我的心在那个夏天结了冰。”她这样说道。


班美茜至今忘不了当年那个失落的自己,吃着1块钱的饼,喝着5毛钱的豆奶,骑着40元的二手自行车,每天从车墩到松江的一家电气厂劳作12个小时再回去的日子。那时,网络聊天与智能手机开始逐渐流行,工友们也纷纷玩起了QQ空间,而她只有一部仅能接打电话的黑白屏诺基亚,如同眼前的生活一样毫无色彩可言。


日子周而复始。最让班美茜感到痛苦的,是信心与爱的缺失。曾在老家当过几年乡村教师、被视为“才女”的她,全身的傲气早已在踏上异乡的那一刻起荡然无存。家人和工友们并不理解这个连QQ也不知道的穷妹妹的文学追求。写作,成了她唯一的救赎,也正因为紧紧手握文字的力量,让她从未向苦难的生活作出妥协。


当海棠的新芽打开

有人正悄然逝去

时间的幕布上

永远会显现出一长串亲人的名字

而野蜂从未在上面停止过赞美生活

我们

也从未怀疑通往苦难中的智慧和灵魂

——《我们从未向苦难的生活作出妥协》



从不妥协:文字犹如种子开出诗歌的鲜花


最初在工厂打工的日子里,只要一有时间,班美茜就钻到书店里去看书,她还试着给一些小杂志投稿,每个月拿到200元稿费,便全部用在了买书上,直到把自己的小出租屋堆满。“我的房间里除了书,就是老鼠和自己了,”班美茜回忆道,“夜深时,常常有小小的老鼠,从电脑旁探出小脑袋来看我,它的眼睛很清澈,明亮亮的,我从不去伤害它。”


班美茜与诗歌的邂逅本身也具有几分诗意:有天她百无聊赖地走在路上,用脚踢着一堆叶子,一张明信片映入眼帘,上面有一幅兰草的水墨画,还有几行小字附在一旁:“让青鸟/在唐风宋雨之间/飞来飞去/我会将你的浅浅笑意/深埋在心底。”她想起了家乡曾经爱慕过的他,想起了架子车、压水井,童年偷杏子,夜里摘桃花……豫东平原上的种种回忆化成只言片语涌上心头,她产生了强烈的表达欲望。


“我喜欢写诗,是诗歌让我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让我爱上美好的事物,让一颗心因为诗歌充满喜悦和光明。”班美茜说,当人们开始向往某样事物,即便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也仿佛黑暗中得到了光亮,不再感到辛苦和疲惫,而是奔着那道光去,一心抵达更美好的生活。


自2012年起,班美茜在三年时间内创作了近千首诗歌,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的帮助下,出版了个人诗集《雨的气息从乡下来》,并于当年的上海书展上举办了首发式。一时间,荣誉与掌声涌来,曾经写下的文字犹如一粒粒种子,经过漫长的等候,终于在某个平淡无奇的早晨开出了花,而她也踏着这条花路走向了自己的“明澈之境”。


黄莺在山上呼叫

梨花、海棠、松鼠都来

草地上开满风信子

春水一片荡漾

万物无穷尽呵

超出了我的想象

这一刻

我像一片叶子来到了树林

健康安宁地呼吸

我该去给谁写一封信呢

告诉他,或者她

春天向我们敞开,闪耀内部的光芒

会拂去笼罩在我们心灵上空的阴郁


——《明澈之境》



明澈之境:一定要让你们见识不一样的农民工


不知从何时起,班美茜不再仅仅满足于用诗歌来进行表达。她甚至一度对“农民工诗人”这个曾给她带来不小名气的称号产生了反感:“我在心里发誓,一定要你们见识一下,我绝对不是普通的农民工。”


2016年,历经一年多时间创作,班美茜写下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野燕麦》。“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农村女孩到大城市工作,期间遇到了各种诱惑,尽管生活在底端仰望芸芸众生,仍然有着自己的骄傲和追求,在工厂里不忘初心坚持自己的梦想。”她告诉记者,这是一部具有个人传记色彩的小说。


随后,班美茜又一鼓作气写下了武侠小说《春江剑花缘》和传记小说《大痴黄公望》,三部长篇洋洋洒洒百万余字,风格题材迥然不同,她却信手拈来不在话下。难能可贵的是,她所有的作品都是在工作之余,在没有空调的出租屋里,熬着无数个深夜写就。


边工作边写作并非不辛苦,但与她前半部分人生经历的苦所相比,好像又已是甘之如饴——祖父因为饥荒年间粮食被邻居偷走气疯而亡,家中姐妹众多,自己差点被送给村里的老光棍。由于父母重男轻女,12岁那年她便辍了学,只能一个人在玉米田里偷偷看课本。即使不得已早早嫁人后,婚姻却并不幸福。生活很少奖励给她什么,但她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的向往——就如她诗中所说,当风霜雨雪降临,万物都收紧身骨,自己还是那棵不肯收心的大白菜。


它孤注一掷:在天空下,大地上

战士般表达内心的

狂傲不羁

葱绿的心

多像诗人的灵魂降临大地

叶盘也如诗一样漂亮

其实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河流闪闪,星座归位,此刻

万物都收紧身骨,一棵不肯收心的大白菜

风霜雪雨降临时,它的忧伤也不过是

比万物更为明亮一些罢了

我路过它,它就是我啊


——《一棵不肯收心的大白菜》



不肯收心:殊途同归也要走上艺术之路


“有时候都觉得自己的人生是梦一场”,时至如今,班美茜还常常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今天呢?”在旁人看起来活泼外向的她,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的极度敏感、多疑和小心翼翼。上海打工11年,写下作品无数,她的故事却并未就此结束,而是出人意料地再次拐了一个大弯。


2019年,班美茜告别工作多年的车间,前往杭州成为一家影视公司的编剧,这是她第一次将自己热爱的写作与工作结合起来,她感到格外珍惜。公司宿舍在杭州的凤凰山上,远离城市的喧嚣,几乎达成了自己多年来的“隐居”梦想,每天推开窗户就是青山盈盈,“我觉得自己就像在天堂”。


来到了新的环境,班美茜发现自己连浴室的莲蓬头都不知道该怎么开,word文档也不会开启修改模式,同事震惊地问:“你真的是从大上海来的?”她才说自己住在上海的乡下,十多年都没见过洗澡间长什么样。老板最初问她会不会写剧本,班美茜不敢说自己不会,也不敢说会,拿来以前的旧剧本仔细研读,慢慢地开始自己摸索。


为了专注剧本创作,班美茜情愿暂时放下了诗歌和小说。“我是以诗歌起步的,它会伴随我的一生,但不会过分执着地去追求。”如今,她还有更急切需要去做的事。“在上海这么多年的经历,让我成长了很多,感谢这里让我无论从物质和精神上,都有了质的飞跃和成长。我想写出更好的剧本,反应时代和现实生活。”


班美茜一度婉拒了家乡河南商丘文联领导的邀请,决意留下以创作回报这座城市。她梦想着,当有一天自己老去,赚到了足够的钱,回到上海开一个艺术工作室,每天肆意地写诗、画画。


“哦对了,要不是影视公司老板拉我来,我可能现在就去画画了,这又是完全另一条道路了。”班美茜说。

“如果是那样的话,将来老了之后你想做什么呢?”记者问。

“还是会开一个艺术工作室,每天写诗、画画。”

“所以是殊途同归?”

“对,不管怎样,结局就是走上艺术这条路。”她笑了。


责任编辑:王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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