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执法理念、办案制度、执法标准和人才培养4个方面的一体化,7月29日,沪苏浙皖四地七方检察机关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反走私执法一体化协作配合框架协议》。
在这次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组织召开的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反走私执法一体化研讨会上,多家检察机关分享了各地的反走私工作成效,并邀请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界的代表共同围绕反走私执法程序性问题、实务问题、工作机制等进行充分研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点评,增强打击预防走私犯罪合力。
四地七方检察机关共同签署“框架协议”突出了推进执法理念、办案制度、执法标准和人才培养4个一体化的工作目标。
协议指出,推进执法理念一体化,形成长三角区域反走私工作检察合力。七方检察机关要坚决惩治破坏海关监管秩序和税收监管秩序等走私领域各类刑事犯罪及其衍生犯罪,努力在海上违法犯罪打击、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协作,探索跨区域企业合规监管协作,促进服务各地自贸区检察举措集成,形成长三角区域服务保障自贸区的“检察模板”。
同时,在推进办案制度一体化,形成长三角区域检察机关反走私“一盘棋”工作格局;推进执法标准一体化,统一长三角区域检察机关法律适用标准和推进人才培养一体化,加大反走私专业化建设力度等三个方面,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也在“框架协议”中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