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劳动报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到2025年,全市建设不少于100所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校,兼顾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不同学段学校。
该《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引领本市中小学(含中职校)、幼儿园立足儿童视角,践行儿童友好理念,遵循儿童成长发展规律,让儿童成长得更好,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拥有天真的童心、烂漫的童趣和快乐的童年。
《实施方案》提出四个阶段的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市建设不少于100所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校,兼顾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不同学段学校;到2028年,全市60%以上学校达到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市90%以上学校达到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市完成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任务,儿童友好理念在学校中深入人心,形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儿童友好学校品牌,创设儿童友好学校上海样本、上海路径。
据了解,在建设儿童幼儿学校过程中,上海将儿童优先原则融入学校政策制定、空间环境建设、教学设施配置、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方式优化,营造儿童友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实施方案》指出,要强化资源统筹。围绕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统筹优化设施功能布局,引导学校空间适儿化建设,拓展高品质学习空间和活动空间建设。深化资源融合,促进各类设施综合高效利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改革创新,能结合校情实际,挖掘特色资源、出台创新举措,打造儿童友好服务品牌项目,推进重点功能区域和示范空间适度超前建设。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儿童友好学校的四项建设任务,包括政策制度友好、空间建设友好、服务体系友好、成长环境友好,希望以此促进儿童更高水平全面发展。为更好地推进儿童友好学校的建设,《实施方案》中对各区教育局在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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