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做出如下安排:
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于9月1日正式开学(园)。各区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
1.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基本情况、行程信息及健康状况。
2. 提倡所有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师生员工开学(园)前14天开始在沪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师生员工在返校(园)前3天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开学前24小时内须有1次)。
3. 开学后,严格落实在校(园)师生员工每日体温、症状监测。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师生员工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校(园),体温异常等暂不入校,每日离校前错峰完成1次核酸采样。核酸检测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所在区没有中高风险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幼儿在园在托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4. 备足备齐各类校园防控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餐食保供机制,持续强化学校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毒工作。
5. 及时完善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多场景实操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的作用,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